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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南州“两基”迎国检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整改措施:按照青教基字〔2002〕27号和青教基字〔2010〕3号文件规定,配足配齐教学仪器和体音美器材设备及图书,完善教学仪器和体音美器材设备及台帐,保证生均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国检标准,保证学校教学仪器和体音美器材设备及图书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整改时间:2011年7月20日前
  整改负责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各县县长
  (三)教育经费方面的问题
  1、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未做到列收列支。共和县三年累计征收城市、地方教育费附加1213万元,到位506万元,占征收数的41.7%。
  贵德县三年累计征收城市、地方教育费附加1200万元,到位307万元,占征收数的25.58%;贵南县三年累计征收城市、地方教育费附加113万元,到位55万元,占征收数的48.67%;同德县三年累计征收城市、地方教育费附加75万元,到位68万元,占征收数的90.67%;兴海县三年累计征收城市、地方教育费附加338万元,到位322万元,占征收数的95.27%。
  2、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10年未达到增长1个百分点的目标。
  共和县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2.78,比上年减少7.19个百分点;贵德县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31.99,比上年减少2.96个百分点;贵南县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5.51,比上年减少2.75个百分点;同德县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8.04,比上年减少6.99个百分点;兴海县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9.50,比上年减少10.31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增长机制,落实《教育法》“三个增长”法定要求,建立州、县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监测、评估、公告制度,对2008-2010年三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核查,并在国检前补拨到位。对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未增长一个百分点甚至负增长的情况,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州、县审计部门对2008-2010年三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以备国家和省级督导检查。
  整改时间:2011年7月30日前
  整改负责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各县县长
  (四)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根据《青海省全日制 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青政〔2004〕39号),2004年核定农牧区民族中学教师编制时,未考虑民族学校加授藏语文课的工作量,与普通学校同等对待,导致普通学校教师工作量与民族学校教师工作量的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师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未按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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