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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要操作风险管理环节检查指南》的通知

  (二)检查方法及要点
  调阅被检查单位相关制度、文件、账簿、传票、凭证和人事考勤记录等资料。1.查看是否有正式文件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进行界定和明确;2.查看是否制订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及安排;3.调阅请(销)假登记簿及其他相关资料,轮岗轮调、强制休假的范围及人次是多少;4.查阅人员名册,核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持续在岗工作时间;5.查阅会计传票重要业务人员签章是否与轮岗日期一致;6.对一时不能轮换的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实行了短期强制休假,对其所经办的业务工作是否进行了审计;7.调阅审计部门稽核审计材料,看主要提出哪些意见,若未进行审计跟踪,要说明原因。
  三、银企、银银及银行内部对账制度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和有效实施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对账制度;2.是否对对账频率、对账方法、可参与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3.贷款账户以及在内部核算子系统开立的账户是否纳入对账范围;4.对账、记账岗位是否分离;5.对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环节,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分开;6.对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换人核对(不返回记账岗位处理);7.对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设立了独立的审核岗位,进行责任复核;8.对账工作的有效性;9.上级部门是否对账业务进行考核,考核的频率、结果及跟进措施等考核制度是否完善。
  (二)检查方法及要点
  调阅被检查单位相关制度、文件、传票、凭证和对账登记簿等资料。1.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如对账对象、频率、方法、参与人员等有明确具体的规定;2.对账业务若外包,是否制订对外包机构管理和考核的办法;3.重点检查对账、记账岗位是否分开,未达账户和账款差错的核查工作是否换人核对,评价对账工作总体效果;4.对账单要素填写是否规范,纸质对账单及副本账页是否有签发部门逐页加盖业务用公章、对账回单是否有对账对象签章确认;5.在对账过程是否做到既对余额也对发生额;6.短信对账是否实时在账务完成后发出;7.对账中发现的不符账项是否及时查清,及时编制“未达账项余额调节表”和及时提出调账申请并随对账回单一并送交后台统一调账;8.是否有与单位客户、个人客户之间存贷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基金、转贷款资金等账务的核对记录;9.是否有系统内往来款项等账务的核对记录;会计账务与业务台账之间是否有按规定建立各类表内、外业务台账,并核实账务核对记录;10.是否有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如人民银行往来、同业往来、质押在外的定期存单等账务核对记录;11.是否与客户签订“对账服务协议”;12.对账资料保管是否合规(看对账资料是否按网点、对账对象序时整理,专夹保管,按年装订;电子对账资料是否采用磁盘、光盘等电子介质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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