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6、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格式见附件3);
  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2:
  名录登记申请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名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地址 |   | 
| 邮编 |   | 联系地址 |   | 
|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提供材料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无需提供复印件);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外汇局受理人:       受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