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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
(玉政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扩大我市内需,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桂政发〔2010〕71号)、《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玉发〔2011〕13号)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居民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性
  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引导生产、促进流通、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过渡,依靠投资规模扩张、刺激投资相对快速增长等措施来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政策选择空间已日益缩小;需优化投资结构、刺激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已成为今后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目标。近年来,我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01年至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82.62亿元增加到307.24亿元,年均增长15%。随着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进一步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增长点,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消费需要,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推动、市场带动、促销拉动,激活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繁荣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与城镇消费、传统消费与现代消费的协调发展,构筑生产、流通、消费良性循环。到2015年,使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9年的263 亿元增长到618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三、促进城市居民消费
  (一)推动家电更新换代。加快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实现每年更新家电3.75万台、拉动家电消费0.75亿元以上。
  (二)开展区域综合性购物促消费活动。发挥玉林城区的消费集聚优势,形成以玉林市为中心,各县(市、区)、玉东新区为支点的全市促消费网络,带动全市消费增长。借助中小商机博览(中国·玉林)平台,重点培育“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玉林国际美食旅游节”、“陆川名猪文化节”和“北流陶瓷节”和福绵“世界裤子之都”等区域性、综合性会展促销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家电“以旧换新”、加快发展服务业等政策,推动城市消费升级,扩大消费。到2015年,培育出1-2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5亿元大型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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