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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卫办〔2012〕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卫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及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继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发展新农合,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切实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强化卫生人才建设和卫生科教工作,始终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继续做好中医药工作,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速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各项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1.继续巩固完善基层综合医改成果。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确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和运行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努力化解历史遗留债务,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继续完善和落实村卫生室及村医补偿政策,加快建立村医准入、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2.加快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县级医院试点,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推进县级医院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督管理等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非试点县(市、区)也应结合实际,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并做好改革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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