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与支持芜湖市、马鞍山市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深入探索取消以药补医、降低医药费用、建立多种渠道补偿机制。
4.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在老年养护机构中内设医疗保健机构。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健需求。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
1.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90元。继续稳定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进一步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力争政策性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5%左右,净报销比例平均达到55%以上。
2.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水平。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并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3.加快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病人负担和基金支付压力。
4.进一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在完善门诊总额预算和一般诊疗费支付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5.积极探索跨省即时结报(异地结算)。积极与江浙沪、京广汉等地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探索跨省网络互通、即时结报(异地结算)、联防套保、控制费用等措施。
6.进一步加强基金安全监管。查处套取或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三、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1.加快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09~2010年安排的5批94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考核和绩效评估。加快2011年安排的21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发挥效益。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救治水平。启动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2.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继续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项目资金监测及通报工作制度》(卫规财秘〔2011〕583号),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建立起覆盖全省的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组织开展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综合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规范执行,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