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血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切实推行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
4.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县级医院规范化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着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
四、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预防为主方针落实
1.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完成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组织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新增项目。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进一步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补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相关政策,年内婚检率达70%以上。
2.继续抓好重大疾病防控。继续实施重大传染病免费医疗救治民生工程,切实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疟疾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切实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认真实施免疫规划,确保年度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有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落实消除麻疹各项措施,实现2012年全省消除麻疹目标。积极开展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癌症早诊早治、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等慢性病防控项目。做好食盐加碘标准调整后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控工作。
3.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依法、科学、规范、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卫生应急保障。加快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明确责任主体。统筹规划推进省级紧急医疗救护基地和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快速反应、现场处置和自我保障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每个市至少有一个县(市、区)完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自评及申报工作。
4.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推进城乡卫生创建活动。指导有关市县创建省级、国家级卫生城、镇(县城),对申报的省级卫生城、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进行考评。对27个命名届满的卫生城、镇(县城)、村及申请复核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复审。继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继续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控管理。做好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相关宣传活动。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巩固创建无烟卫生系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