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加快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医药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力度。
3.切实加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建设。继续实施中医药“三名”、“三进”和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示范中医院和等级中医医院创建工作,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继续做好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4.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启动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大民间医药挖掘整理和研究开发力度,做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5.继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安徽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深化我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6.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强化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的准入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就医安全。
九、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
1.继续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突出以病人为中心,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与管理。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预约诊疗和优质护理服务等。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优化服务环境、缩短等候时间、简化就医流程,进一步推进医学检查结果互认,会同有关部门推行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加强医疗机构及人员管理与评价,继续开展等级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和医疗机构校验、复核工作。全面开展医师和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继续实施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健全完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血液供应和安全保障水平,争取血液采集量较上年增长3~5%。
3.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医疗安全及院感专项检查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项检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开展干细胞研究和应用规范整顿,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继续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与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