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一)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寓市场环境治理于市场监督管理之中,将市场环境治理任务落实到网格化监管的责任片区和责任人,实行长效监管。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工商市场“三化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去,实行长效监管、网格化监管。通过网格化监管和信用分类监管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环境治理市场业主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市场经营户“门前双五包”责任制度。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全省市场环境秩序,提升我省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档次。由此将工商市场监管小“三化”提升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环境治理“四化”标准。

  (二)抓好“四个结合”强化市场规范化管理,促进市场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坚持与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相结合。积极配合商务及相关部门抓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指导实施农贸市场达标升级工作和各项规范化制度的落实。二是坚持与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将工商部门市场“三化”建设,提升到政府主导的市场环境治理“四化标准”。三是坚持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全省农贸市场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市场日常巡查,实施对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户的动态科学监管。四是坚持与创建诚信、文明市场活动相结合。结合全省创建诚信和文明市场的工作要求,开展城区市场创建诚信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创建文明市场活动,拓展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通过创建活动,确保集贸市场达到诚信守法经营,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卫生,文明服务规范。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治理实效。加强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努力做到专项治理行动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省工商局加强对各市州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各市州工商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场治理工作的跟踪督查、督导,深入市场监管第一线指导市场环境治理工作。

  三、加大全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

  目前,全省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陈旧、规划设置不合理、市场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对滞后,各级工商部门要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之力,加大全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全省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善农贸市场环境面貌。一是要积极赢得各级政府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商务等相关部门制定符合实际的农贸市场“一场一策”升级改造方案。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倡导和建立业主投入为主,政府以奖代补为辅,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农贸市场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四是要全面制定和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市场业主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快全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步伐,实现农贸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