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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玉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及201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2010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73起,其中,滑坡342起、崩塌176起、泥石流148起、塌陷7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2起,共计32人死亡、3人受伤;全年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与2009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增加669起,伤亡人数增加34人;2010年是玉林近20年来地质灾害受灾程度最严重的一年。

  2010年汛期,全市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4起,共避免人员伤亡209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71.9万元。

  二、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根据玉林市气象台预测:今年我市汛期(4~9月,下同)总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略偏多,降水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局部性。预计降水高峰月出现在7月,发生局部性致洪暴雨的可能性较大。汛期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略偏高。影响玉林的热带气旋为4~6个,接近常年。前汛期(4~6月)降水量我市南部偏多1成左右,北部偏少1~2成;全市平均气温偏高0.5℃左右。后汛期(7~9月)降水量全市大部地区偏多3~4成;全市平均气温略偏高。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根据2011年全市降雨趋势预测及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特点,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预测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处于高易发、中易发区的花岗岩、碎屑岩低山丘陵地区因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比2010年有所增加,在地质环境条件不利地区依然可能出现局地性群发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另外,由于前期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多未稳定且未得到切实防治,如再遇强降雨,灾害点还可能会继续活动。

  三、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6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山区小流域泥石流等。

  四、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里的村庄、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山区旅游景点、水利设施、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废弃矿山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对象。根据2010年完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容县、博白、陆川、北流、兴业县,这5个县(市)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共占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97.6%,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市隐患点98.2%,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数、受威胁房屋和受威胁人数占全市的95%以上。这些地区农村群众普遍切坡建房,形成的高陡不稳定斜坡,屋后支护简陋,一旦遇到强降雨就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容县、博白、陆川、北流、兴业县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

  五、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预防隐患点和易发区

  本方案列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11处(见附件1)和地质灾害易发区81处(见附件2)。本防治方案所列的111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市、县城镇居民集中区1处、工厂1处、学校14所、村屯95处,威胁着约8000多名群众生命及5100多万元财产的安全;本防治方案所列的81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中,有学校70处、城镇集中区1处、村屯10处,威胁着3.3万多名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些地区在台风、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隐患点、易发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防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未列入本方案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进行预防。另外,要加强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地段、大型露天开采矿山的高陡边坡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中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预防。

  六、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玉东新区要在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需要防治的重点对象,要按照地质灾害动态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治理或避险搬迁工作,减少受威胁人口。国土、农业、交通、建设、旅游、水利等部门要对预防的重点对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措施加强防范,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地要针对防灾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重要的隐患点和易发区要做到一点一案,要编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手册下发至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落实汛期值班、灾害点巡查、灾情速报、灾情处置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危险。进一步发挥乡镇、村、屯负责人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各县(市、区)、玉东新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要将新发现的易发区和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认真落实每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各级群测群防网络的责任人,原有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落实到位。要落实组织机构、防治经费,编制防灾规划、应急预案,制定防灾制度,搞好宣传培训,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求做到: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同时要求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监测方法、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活动,要保证“十有县”建设顺利达标,以“十有县”建设为平台,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着力加强防灾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的准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组建由国土、建设、水利、交通、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市国土部门要建立应急专家库,购置必需的野外工作装备和应急车辆,开展应急调查,为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和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地质灾害多发县要尽快组建地质环境监测站,承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应急调查等防范任务,强化乡镇和村级组织及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培养基层应急力量,使之成为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经验。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四)认真落实规划年度目标,预防工程诱发灾害。各县(市、区)、玉东新区要认真抓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年度任务。对今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勘查与治理;对治理难度大、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农村土地整理等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移民。对于建设项目用地经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七、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观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预防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和完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大力开展地灾防治宣传活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多层次、多种渠道地组织有关县(市、区)、乡(镇)、村的责任人和监测员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特别是要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居民点,宣传地质灾害监测、临灾自救互救、山区建房选址安全等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防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新的台阶。

  (三)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勘查、治理及群测群防等工作需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危及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受灾主体单位承担。另外,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公路建设、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力量,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防控,落实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进一步强化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防治与预防的重点对象,各级政府要加强防灾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协调配合,加强预警预报。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自动雨量观测点、土壤含水率观察点,尽快开展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尚未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县(市、区)要尽快开展此项工作,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市、区)要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预警预报技术方法,要加强大雨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争取开展短期临灾预报,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为当地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和信息交流。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各地勘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成因、类型、防治手段的研究,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抢险施救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附件:1.玉林市2011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玉林市2011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玉林市级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行政区

灾害地点

类型

危害对象

威胁人口

威胁财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北流市

民乐镇茶垌村平石组

崩塌

居民

40

28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2

北流市

新丰镇高塘村1组

滑坡隐患

居民

40

15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3

北流市

石窝镇黄田村良村组

崩塌

居民

40

7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4

北流市

大坡外镇大坡内村中央屋组

滑坡

居民

45

2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5

北流市

新圩镇陶山村黄冲塘组

崩塌隐患

居民

50

4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6

北流市

西埌镇西冲村大竹根组

泥石流

居民

50

36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7

北流市

民乐镇桃冲村包屋组

崩塌隐患

居民

50

2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8

北流市

民乐镇石垌村文魁田组

滑坡

居民

50

26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9

北流市

大里镇林垌村小学

崩塌

学校

50

2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0

北流市

民安镇高车村洋岸组

崩塌隐患

居民

56

2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1

北流市

石窝镇龙田村大田面组

滑坡

居民

61

28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2

北流市

民乐镇石硐曲江崩塌

崩塌

居民

61

56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3

北流市

新圩镇覃冲村碰南组

滑坡

居民

62

3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4

北流市

平政镇双头三组

滑坡

居民

66

9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5

北流市

山围镇山围村庆丰组

滑坡

居民

70

3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6

北流市

民安镇高车村洋岸崩塌

崩塌

居民

74

37.1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7

北流市

六靖镇石寨村庙背分校

崩塌

学校

80

40

北流市人民政府

市长

18

博白县

浪平乡茂龙村水井鼻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19

博白县

双凤镇凤宁村秧地头屯

崩塌

村庄、居民

4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0

博白县

那卜镇双竹村白云脚屯

崩塌

村庄、居民

4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1

博白县

永安乡李村古井塘屯

崩塌

村庄、居民

41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2

博白县

浪平乡浪平村屋头田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1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3

博白县

博白新田乡那花村郭抗垌屯

滑坡

村庄、居民

42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4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瓦景屯

滑坡

村庄、居民

43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5

博白县

那卜镇石茅村长窝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3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6

博白县

浪平乡浪平村腾利根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5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7

博白县

双凤镇凤宁村佳坡小学

不稳定斜坡

学校

45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8

博白县

双凤镇凤宁村北弄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5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29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屋新开田屯

滑坡

村庄、居民

46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0

博白县

双凤镇镇北村塘肚屯

崩塌

村庄、居民

46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1

博白县

浪平乡六山村新屋屯

滑坡

村庄、居民

46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2

博白县

顿谷镇大塘村茂坡二队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7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3

博白县

沙河镇霞岭村大塘颈屯

崩塌隐患

村庄、居民

48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4

博白县

浪平乡茂龙村裕公冲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49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5

博白县

双凤镇大田村长田屯

崩塌

村庄、居民

5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6

博白县

那卜镇石茅村山心小学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7

博白县

浪平乡浪平村冲黄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1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8

博白县

浪平乡浪平村冲仲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2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39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材保瑔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2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0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春山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2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1

博白县

沙陂乡那新村象根屯

滑坡

村庄、居民

55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2

博白县

双凤镇镇北村樟木冲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5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3

博白县

江宁镇六佳村塘口铺屯

崩塌

村庄、居民

56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4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田盘肚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8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5

博白县

浪平乡茂龙村满塘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59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6

博白县

江宁镇合和村利木九队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6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7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屋羊角塘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6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8

博白县

双凤镇均田村圹肚小学

不稳定斜坡

学校

6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49

博白县

浪平乡六江村捐子岭上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62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0

博白县

浪平乡六山村马槽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9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1

博白县

永安乡永安村下坑屯

崩塌

村庄、居民

63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2

博白县

浪平乡和睦村河塘屯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64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3

博白县

江宁镇江宁圩茶厂

不稳定斜坡

村庄、居民

20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4

博白县

顿谷镇顿谷村大砰冲屯

滑坡

村庄、居民

78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5

博白县

双凤镇镇北村委黄泥栋村

崩塌

居民

102

13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6

博白县

永安镇新茂村委新茂小学

滑坡

学校

260

4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7

博白县

江宁镇第二初级中学

滑坡

学校

114

1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8

博白县

江宁镇六佳中心小学

不稳定斜坡

学校

320

100

博白县人民政府

县长

59

陆川县

温泉镇湴田村二十一队

滑坡

居民

40

50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0

陆川县

珊罗镇长纳小学

岩溶地面塌陷

学校

43

30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1

陆川县

马坡镇良厚村大路面组

滑坡

居民

45

22.5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2

陆川县

乌石镇龙化村十七队

滑坡

居民

49

4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3

陆川县

乌石镇水花村樟木塘组

崩塌

居民

50

25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4

陆川县

沙坡镇和平村罗卜塘组

滑坡

居民

37

85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5

陆川县

马坡镇良厚村周屋组

滑坡

居民

155

184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6

陆川县

平乐镇新兴村六队(辛口自然村)

滑坡

居民

154

150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7

陆川县

沙坡镇横山村旺坡组

崩塌

居民

108

110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8

陆川县

乌石镇旺岭村三滩坑组

滑坡

居民

130

50

陆川县人民政府

县长

69

容县

黎村镇六扬村双田组

不稳定斜坡

居民

40

15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0

容县

黎村镇振新村三道小学

崩塌

学校

40

25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1

容县

六王镇陈村罗墨垌队

不稳定斜坡

居民

40

6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2

容县

六王镇六王镇六王村龙井自然村

崩塌

居民

40

4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3

容县

六王镇古里村古里小学

滑坡

居民

40

5.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4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长田自然村

坡面泥石流

居民

41

10.5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5

容县

六王镇六王村新铺三队

不稳定斜坡

居民

43

10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6

容县

六王镇六王村大塘3队

坡面泥石流

居民

44

4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7

容县

六王镇六王村竹山2队

滑坡

居民

45

50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8

容县

六王镇陈村李村二队

不稳定斜坡

居民

46

66.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79

容县

六王镇六槐村13队

不稳定斜坡

居民

47

6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0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旧屋自然村

滑坡

居民

49

36.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1

容县

杨村镇高垌村旺晚化组

不稳定斜坡

居民

50

28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2

容县

黎村镇四维村新屋一组

不稳定斜坡

居民

50

21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3

容县

杨梅镇石岭村地雷组

滑坡

居民

50

3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4

容县

十里乡江口村江口中学

滑坡

学校

50

2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5

容县

容县浪水乡泗河村泗河小学

不稳定斜坡

学校

50

2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6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长田自然村山塘口组

坡面泥石流

居民

50

6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7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下塘自然村

坡面泥石流

居民

50

42.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8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水枧自然村大罗塘组

滑坡群

居民

50

44.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89

容县

六王镇古里村东兴自然村

坡面泥石流

居民

51

7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0

容县

黎村镇思贤村下河组

不稳定斜坡

居民

53

5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1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上塘自然村

滑坡

居民

54

77.5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2

容县

六王镇古里村上冲自然村

不稳定斜坡

居民

54

10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3

容县

六王镇六槐村联松

滑坡

居民

57

8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4

容县

六王镇古里村上冲自然村

坡面泥石流

居民

57

5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5

容县

六王镇陈村高勉队

滑坡

居民

59

5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6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高山自然村

滑坡

居民

60

72.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7

容县

六王镇陈村六威二队

滑坡

居民

60

12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8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大园坡脚自然村

滑坡

居民

61

7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99

容县

六王镇六王村队

坡面泥石流

居民

63

5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0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双头自然村

坡面泥石流

居民

70

7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1

容县

六王镇龙头村上塘自然村

坡面泥石流

居民

71

92.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2

容县

杨村镇大军村旺村小学

滑坡

学校

73

2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3

容县

松山镇慈塘村村头二组

滑坡

学校、居民

79

2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4

容县

灵山镇当中村三角坪组

滑坡

居民

357

19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5

容县

灵山镇当中村山田组

滑坡

居民

440

207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6

容县

六王镇陈村村上垌

不稳定斜坡

居民

209

2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7

容县

石寨镇下烟村平梨组

滑坡

居民

120

5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8

容县

浪水乡扶昨村

不稳定斜坡

居民

175

3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9

容县

松山镇慈堂村禾垌坡

滑坡

居民

79

200

容县人民政府

县长

110

兴业县

洛阳镇金山村罗冲小学

滑坡

学校

60

15

兴业县人民政府

县长

111

玉州区

玉城街道南观居委会深塘

岩溶地面塌陷

居民区

40

180

玉州区人民政府

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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