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建设行业推广、限制、禁止技术公告,大力开展“四新”成果推广工作。根据建设科技发展方向,结合各级各类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设立示范工程。以适宜技术提升工程的示范效应,以示范工程提高适宜技术的推广效果。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的作用,扶持和培育各类技术推广机构,探索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发展途径。
(三)加大建设科技投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进一步突出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按照建设重点研究领域,制定年度建设科技项目指南。充分发挥“产学研”科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的作用,确保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取得预期成效,协力推动科研开发、示范应用、政策标准制定。拓展科研经费来源,建立资金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发展基金。
(四)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鼓励各类学校在将在校生培养与建设行业实践相结合,缩短人才培养周期,拓宽人才储备;开展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举行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知识,提高职业素养。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通过评选建设科技标兵等形式,引导从业人员在创新实践中快速成长。加强人才交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以市、县区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题研讨培训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专业知识培训。调整、充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加强行业领军型人才建设。
(五)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健全科技规范体系
进一步健全建设行业科技法规体系加强标准的基础研究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完善科技成果、标准互动工作机制。对促进行业进步显著的重要技术和推广应用前景好的技术,及时提出标准编制建议,列入标准编制计划。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科技成果,通过试点示范和专家论证,编制技术规程,指导工程实践,提高建设领域各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六)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扩大交流合作力度
推动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大型建筑类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海外研究开发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等。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重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在项目合作中实现技术交流。鼓励开展省内外、国内外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科技交流合作。
(七)健全科研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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