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1〕844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2010-2011年,全省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0-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二)先进个人
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扎实组织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肃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努力构筑工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等方面成效突出。
2、被推荐的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求2010-2011年在其管理的权限范围内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过较大(含较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亡人数在全年的控制目标之内,按规定及时上报质量安全事故和事故结案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