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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网民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2:
企业年检业务指导手册相关内容

企业年检业务指导手册(一)

  八、企业提交的年检书式材料齐全、内容完整,何种情况下应当场加盖年检戳记?何种情况下应出具“受理通知书”?(《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十条、第十二条
  答:企业提交的年检书式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受理。从我市实行网上年检的实际出发,在受理的前提下,对当场加盖年检戳记或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处理上可按以下原则把握:
  1、当场加盖年检戳记。凡具备: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预审通过且没有“需重点关注”标注、“3+2”书式材料齐全有效、相关和关联证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有效(参照第五问)、年度审计报告无异常表述、无投诉举报和监控立案提示等五个条件的,可当场加盖年检戳记,不须出具受理通知书;
  2、出具受理通知书。在年检书式审查中,企业虽提交的书式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受理条件,但如果出现:有网上预审中“需重点关注”标注、年度审计报告有异常表述、有投诉举报和监控立案提示等三种需了解核实的情况,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书式审查。
  3、对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应当将企业提交的年检书式材料和营业执照副本留年检机关审查,符合规定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另外:工作人员在受理企业提交的书式年检报告书时,对企业提出的填报错误的数据应允许现场修改,由企业在书式年检报告书修改处加盖公章并签名,工作人员据此修改计算机数据后按本条提出的原则办理年检。
  九、对企业提交的年检书式材料进行受理时,何种情况下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十条
  答:企业提交的年检书式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情形包括:
  1、“3+2”书式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年检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所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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