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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Ⅲ级(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1.4 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按照相关规定立即上报市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立即召集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会商,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Ⅰ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宣布启动。现场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超出市本级处置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顺应预警。

  Ⅱ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宣布启动。现场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警。

  Ⅲ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

  Ⅳ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宣布启动。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警。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启动Ⅲ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时,市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自动转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安全生产分管副市长和事故行业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监察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百色供电局、市市政管理局、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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