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重大事件(II级)响应。
①一次事件造成30人以上、49人以下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②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④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宣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即做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较大事件(Ⅲ级)响应。
①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②市级人民政府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③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即做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一般事件(IV级)响应。
①一次事件出现10人以下伤亡,其中有1例以上死亡和危重病例的突发事件。
②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③出现以上情况之一,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卫生局局长宣布启动IV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即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成立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时,市人民政府成立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武警百色市支队、百色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教育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