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卫生局原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二)将原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三)取消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原承担的以下职责划给右江区人民政府:
1. 隶属右江区级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接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隶属右江区教育部门发证的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隶属右江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的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
2. 百色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小饮食店、百色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隶属右江区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及百色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外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
3. 隶属右江区各级国有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右江区卫生部门发证的社会资金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
4. 百色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外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开办初审与日常监管工作。
5. 隶属右江区管理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管工作。
6. 右江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落实。
7. 右江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二、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