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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春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新学期开学初开展一次校园卫生清洁活动,搞好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室内外环境的清扫保洁,清除卫生死角。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要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三)做好学校安全供水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

  (四)加强健康教育,落实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锻炼时间。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结合入学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一次预防流感、肺结核、水痘、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五)落实疫苗接种,进行科学预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托幼机构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16号)精神,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完善落实查验接种证的工作,配合开展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工作,把好学生入校入园关。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采取疫苗应急接种,扩大疫苗接种面,提高少年儿童等易感人群的免疫力,实现科学预防。

  (六)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

  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附件:春季常见传染病预防知识要点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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