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不足

  我市县级以上城市,特别是旧城区普遍存在着密度过大、容积率过高、绿化率偏低和市政设施不配套完善等的问题,居住环境质量较差。一些县城区、重点城镇和小街小巷等地段还存在着路不通、灯不明、排水不畅等现象,居住环境亟待改善。同时,一些城镇还存在着无集贸市场或建设不足、布局不合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不充足、交通标志标识不完善等问题。此外,部分县城和大多数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雨污不分,管网淤堵、渗漏等问题,使污水处理系统整体效率不高,有的城乡缺乏、垃圾收集与转动设施,农村道路交通、商业网点、电力电讯等公益设施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甚至缺乏等现象。

  (四)政策保障和长效机制亟待完善

  总体上看,我市城乡环境以及与此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方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在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管理队伍、运行机制等方面还需要完善;部分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业还存在着政策机制的创新问题,尤其是市政公用及其相关的行业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上还面临着来自政策、资金、专业队伍素质等多方面的挑战,在行业改革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同时,不少地方还存在着规划设计水平不高、项目建设不规范、管理政策不配套、日常管理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或治理工作不彻底、治理成果不能保持的现象,部分城镇和村庄还存在着不重视城乡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城乡风貌和形象特征的保护与营造工作,在治理工作中缺乏整体和长远意识,持久开展和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工作机制亟待完善。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汶川地震灾后发展振兴规划建设、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规划建设、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为契机,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以下简称“四化”标准),充分整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省环保模范城市”四联创工作平台,集中治理卫生环境、配套完善环卫设施、提升城乡容貌品位、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力争通过五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起能够承载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城乡环境和容貌秩序管理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省一流”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的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培养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接受群众检验,切实让群众满意,确保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