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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秸秆综合利用率。“十二五”末,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每年递增10%。

  2.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投资11.511亿元,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21座,新建特种垃圾处理设施3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277座,新建小型垃圾收集站(屋)24161个,新增机动垃圾收运车辆1455台,新建公厕505座。(详见附件1)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全市投资20.7137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厂(站)111座;投资23.021亿元,实施城镇截污干支管建设1298.3公里。(详见附件2)

  --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工程,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新建生态(森林)公园8个。加强城市外环生态绿化带建设,重点实施嘉陵江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搞好黑石坡、南山、牛头山、天台等城周山体绿化及南河、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等水系绿化。

  --特色街区风貌塑造。搞好旺苍县历史街区“红军城”、木门镇、昭化镇、剑门关镇等历史文化名镇特色街区打造,加快中国蜀道申报世界文化线路遗产。市城区重点打造古堰路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一条街。全面完成国、省交通干线、高速公路沿线、县际交通干线、江河沿线、旅游景区景点沿线的城镇、村庄风貌塑造工作。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市、县城区新建停车场10个,全面完成国省公路、旅游通道道路安保工程建设,强力推进重点县乡公路、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波形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建设。

  --商品交易(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全市新(改、扩)建商品交易市场25个,农贸市场10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4个。(详见附件3)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全市投资2亿元,新建区域再生资源集散市场2个,新(改、扩)建专业分拣中心10个,新建和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点2000个。

  3.居民素质提升

  --开展不文明现象集中整治活动。由市、县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部门牵头,文明办、建设、工商、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参与,重点围绕城镇突出的“六乱”即乱吐痰、乱扔垃圾、乱摆摊、乱张贴、乱停放、乱搭建问题,开展不文明现象集中整治活动,消除卫生死角,清除违章建筑,规范户外广告,维护公共秩序,保持道路畅通,务求监督管理常态化。

  --开展公共文明道德实践活动。由市、县区文明办牵头,机关工委、团委、妇联、工会、老龄委等部门参与,组织开展文明道德实践活动。一是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在城市街道、公园广场和旅游景点,设立文明劝导员,设置文明提示标志,引导市民争做文明市民。二是建立一支以中青年公民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具有较高服务技术水平、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队伍,开展“你丢我捡、你错我纠、你脏我洁、你乱我治”为主题的志愿者公益活动。三是开展文明村(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市民以及科技、文化、法律、卫生进基层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造文明有序、和谐友爱的生活环境。

  --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朝前走”活动。由市、县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朝前走”活动,通过让学生给家长写信、学生自愿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形式,带动影响家庭成员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守秩序,搭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文明共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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