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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开展告别“陋习”活动。由市、县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告别陋习万人签名”、影响城乡环境“十大陋习”评选、“我眼中的陋习”摄影展活动,并深入城乡巡回展出,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抵制愚昧迷信、移风易俗、告别不文明卫生陋习活动。

  4.健全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配备强有力的治理工作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把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部门法定职责,落实行业管理、行业负责责任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联动协作,统筹推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投入递增制度,将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经营城乡环境基础设施。

  --健全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完善县区城市管理机构,积极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职能化的管理队伍和专业化的技术队员以及日常保洁维护“三支队伍”,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准入与执业的管理,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完善实施细则,逗硬考核奖惩。

  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推进“五乱”治理

  1.搞好道路、街巷、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治理和保洁。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城乡道路、河沟、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同时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村组道路硬化工作。配齐城乡清扫保洁人员,搞好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2.规范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按照《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加快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大力实施“五种模式”,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面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正确率。同时,按照“市县(区)同步,全民参与,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再生资源回收工程、文明素养提升“四大工程”,有效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力争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区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达到42.5%,2012年达到85%,2013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及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同时,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50号)的要求,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确保市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率达到30%以上。

  3.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抓好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标志线、波形防护栏、防撞墙、强制减速带、隔离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自动控制系统和道路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以民警巡逻与电子监控方式相结合,搞好城乡主要道路交通管理。合理规划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点),严格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和危及安全问题的整治,禁止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上停放车辆,为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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