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筹建五台县东冶镇源通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06号)
五台县东冶镇源通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小组:
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筹建五台县东冶镇源通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请示》(五互助筹〔2011〕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五台县东冶镇源通农村资金互助社,拟设地为:山西省五台县东冶镇北街村。
二、同意五台县东冶镇源通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小组名单和筹建工作方案。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落实各项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