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水利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2〕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办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水利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2012年河南省水利建设实施意见
(省水利厅 省南水北调办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河南省水利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1〕1号)、中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抢抓机遇、统筹兼顾,创新机制、合力攻坚,进一步加大水利改革发展力度和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快全省水利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完成各项水利投资316.03亿元,其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6.82亿元,引黄灌溉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3亿元,水利控制性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7亿元,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7.86亿元,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5.35亿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75亿元。全年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25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20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330万亩。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安全、探索“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为目标,以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抓手,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契机,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计划争取投资12.1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万亩、改善70万亩、恢复15万亩,完成中央下达我省的29处大型和5处重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计划争取投资14.72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8万亩、改善67万亩、恢复28万亩。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第二、三批45个小农水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同时,积极争取扩大重点县支持范围,力争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名额达到21个,并于2012年开工。重点县项目将优先安排农业大县、产粮大县。三是加强节水灌溉建设。在现有230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基础上,2012年计划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万亩。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因地制宜在全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