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北海市为民办实事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1年北海市为民办实事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1年北海市为民办实事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整合资金,年内解决我市5.0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苦咸水31679人、污染水7465人、局部缺水10995人。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能,落实责任,增加投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公共财政扶持引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他们参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供水管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按照轻重缓急,重点安排解决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苦咸水、污染水以及局部缺水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优先保障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问题。
(三)建管并重,注重实效。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建后管理主体,建立良性循环的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任务分解和资金筹措
2011年北海市为民办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19项,总投资23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81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50099人。
其中合浦县项目12个,总投资1555.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5万元,地方配套350.72万元,计划解决农村(含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35229人;
海城区项目1个,总投资69.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地方配套19.29万人,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54人;
银海区项目2个,总投资372.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6万元,地方配套126.48万人,计划解决农村(含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58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