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市场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依法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娱乐活动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市场; 协调动漫游戏的市场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工作。
(四)文化产业科。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文化科技成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组织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协调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五)社会文化科。
研究草拟社会文化及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文化及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的事业发展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审核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项目;协调全市性的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六)计划财务科。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直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预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规划、协调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七)人事科。
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人才培训规划;承担市艺术系列和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职改办公室工作。
(八)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北海市文化局机关人员编制 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含监察单列编制2名),后勤编制2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1名兼任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正科长级领导职数8名。
五、北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