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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并指导、监督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实施自治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指导林业投融资改革和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花卉产业、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林权交易、流转、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林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监管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北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指导、检查县(区)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指导跨县(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做好市级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协调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单独核定北海市林业局机关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2名,后勤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正科长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2名。
  六、北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北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市扶贫工作,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收集扶贫开发资料和信息,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扶贫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拟订扶贫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办县(区)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的审核工作;拟订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具体办法;负责扶贫项目的协调、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和评价工作;负责异地安置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三)社会扶贫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负责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机关定点扶贫工作;负责产业扶贫、信贷扶贫和扶贫龙头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扶贫、科教扶贫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扶贫干部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外资扶贫项目及世行扶贫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
  单独核定北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人员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核定正科长级领导职数3名。
  七、其它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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