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报送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信息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报送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信息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1〕59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宣传和展示全市建筑业全力做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效和精神风貌,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现将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如下:

  一、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半月上报一次环境整治工作信息(包括新闻信息、图片和音像等资料);市内四区有工程的特级、壹级施工单位每半月上报一次环境整治工作信息,其它施工单位每月上报一次环境整治工作信息。上报图片时,请附上图片说明(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主要成效)。

  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质量,安排专人负责,于6月27日前将《信息工作联络员登记表》报市安监站(联系人:汪黄毛;联系电话:85065009 ;邮箱:aj85065009@163.com)。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要求上报的施工企业将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信息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信息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单 位

联络员姓名

职 务

手机号码

邮 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