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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四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 “四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201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北发〔2011〕12号)文的要求,为如期推进实施电建渔港污染整治工作,特制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玉玉  副市长
  副组长: 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许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 李建榜  北海海事局局长
  罗星烈  市海洋局局长
  张海涛  市环保局局长
  王 洪  市住建局局长
  陈全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
  胡忠兴  市城管局副局长
  姚西河  市环卫处副主任
  蒋同根  银海区代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庞许明兼任,副主任由陈全彪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综合整治“四定”工作分工及实施计划
  (一)定人员、定职责。
  ⒈综合整治工作总负责:庞许明。
  ⒉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蒋同根、李建榜、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姚西河(市环卫处副主任)
  ⒊责任人:
  何金成(侨港镇镇长);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李用伟(银海区环卫站站长);
  李香富(市海事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二)定时间、定进度。
  2011年6月前,完成如下工作:
  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宣传广告,制作宣传横幅。
  责任领导: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责任人: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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