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四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 “四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201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北发〔2011〕12号)文的要求,为如期推进实施电建渔港污染整治工作,特制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玉玉 副市长
副组长: 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许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 李建榜 北海海事局局长
罗星烈 市海洋局局长
张海涛 市环保局局长
王 洪 市住建局局长
陈全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
胡忠兴 市城管局副局长
姚西河 市环卫处副主任
蒋同根 银海区代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庞许明兼任,副主任由陈全彪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综合整治“四定”工作分工及实施计划
(一)定人员、定职责。
⒈综合整治工作总负责:庞许明。
⒉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蒋同根、李建榜、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姚西河(市环卫处副主任)
⒊责任人:
何金成(侨港镇镇长);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李用伟(银海区环卫站站长);
李香富(市海事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二)定时间、定进度。
2011年6月前,完成如下工作:
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宣传广告,制作宣传横幅。
责任领导: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责任人: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