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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建渔港污染综合整治“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
  ⒉渔港码头外侧安装9个垃圾桶,由市环卫处负责落实。每天将桶内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由银海区环卫站负责。
  责任领导:姚西河(市环卫处副主任)
  李用伟(银海区环卫站站长)。
  ⒊进入渔港内的渔船必须配备垃圾袋,由渔政支队负责落实。
  责任领导: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责任人: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
  ⒋进入渔港内的交通运输船舶配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由海事局负责落实。
  责任领导:李建榜;
  责 任 人:李香富(市海事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⒌建造一艘卫生清洁艇,每天清洁港池垃圾。责任领导: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责任人: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
  ⒍开展管网建设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责任领导:王洪。
  ⒎对凡未经截流直接排放进入电建渔港的污水、污水管接入雨水管排入所产生的污染源,进行监管和处罚,由市环保局负责。
  责任领导:张海涛。
  2011年7月至10月,完成如下工作:
  ⒈开展管网建设工作。由住建局负责。
  责任领导:王洪。
  ⒉对凡未经截流直接排放进入电建渔港的生活及工业污水进行处罚,整治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由市环保局负责。
  责任领导:张海涛。
  ⒊加强对电建渔港周边居民及企业业主的管理,杜绝居民及周边企业直接将垃圾及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渔港。
  责任领导:蒋同根 ;
  责任人: 何金成(侨港镇镇长)。
  2011年11月, 渔港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
  责任领导: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责任人: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
  2011年12月, 总结完善整治工作机制、制度。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进行表彰;对在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认真整改的渔船进行表彰。
  责任领导:杨永桓(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责任人: 黄建议(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
  杨华松(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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