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配合
单位 | 考核范围 |
基本条件 | 1 | 按期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 制定全市总量控制计划或实施方案 | 1、在媒体上公告全市总量控制计划或实施方案;2、将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到重点排污单位,并在媒体上公告;3、向有总量控制任务的单位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 1、完成总量控制的年度目标;2、列入责任书考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按期完成。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 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统计局、国资委、各园区管委会 | 全市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2 | 无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 至少组织一次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及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等情况的排查。 | | | | 彭鸣达 | 市安监局 | 市政府应急办、北海市安监办各成员单位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 | 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 1、全年未有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受周边地区突发事件波及的环境灾害);2、全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及环境保护部通报和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3、全年无重大辐射事故。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市政府应急办、北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
3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排名 | 近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连续3年名列本自治区前5名(不含已命名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排名)。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社会经济 | 4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8500 元 | 制定关于提高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的计划或实施方案。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8500 元(按照前一年统计年鉴中“各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收入来源”中“可支配收入”一项进行考核)。 | 孙大光 | 市发改委 | 各县区政府、市统计局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 1、完成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统计,包括: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完成全市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科技投入资金的统计,包括: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部门环境管理机构和各类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包括污染防治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和环境软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道路、桥梁、路灯、防洪等市政工程及水利、生态建设投资不能计入环境保护投资)3、制定统计表,发放到有关部门,按每年统计一次进行考核。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各县区政府、全市各有关部门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5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 制定关于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等经济指标的计划或实施方案。 | 1、分解全市工业增加值能耗等能耗指标,2、执行自治区工业节能降耗政策及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业节能降耗工程项目及措施。 | 1、按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要求开展淘汰的落后产能工作,按期完成;2、工业节能降耗工程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任务;3、绘制能源平衡表,定量说明其效果。 | 彭鸣达 | 市工信委 |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环保局、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6 | 单位GDP用水量近三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提供建设项目台帐及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 | 孙大光 | 市发改委 | 市节水办各成员单位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 %。(建立工作台帐,提供年度数据);2、开展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创建年用水量3万吨以上节水型工业企业10家以上。3、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开展在用高耗水企业的关、停、淘汰工作。 | 彭鸣达 | 市工信委 | 市节水办各成员单位 |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提供项目建设台帐、项目审核和竣工验收材料)。2、推进公共场所节水器具的改造,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提供相关文本、图片等资料)3、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提供相关资料)4、开展自治区级节水型小区创建。 | 张鹏 | 市住建局 | 市节水办各成员单位 |
1、制定供水、节水、地下水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2、建立节水管理机构;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有效组织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推广。3、有经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节水规划包括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内容。4、负责统计全市单位GDP用水量指标,近三年逐年下降;绘制城市水平衡表,并定量说明其效果。 | 陈玉玉 | 市水利局 | 市节水办各成员单位 |
社会经济 | 7 |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近三年逐年下降 | 制定具体的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和工程项目。 | 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和工程项目按期完成任务,定量说明取得的成效。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住建局、城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 全市范围 (考核近三年) |
环境质量 | 8 | 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等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或以上 | 1、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在年内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自动监测系统日常管理符合《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市住建局、规划局 | 建成区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 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 | 张鹏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 |
采取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开展市区主要干道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 采取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 | 张鹏 | 市城管局 | 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制定调整市区地下水水源取水井位置方案。 | 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 建设备用水源,备用水源建立与城市集中饮用水需求量相匹配(原取水量的30%以上),并有工程措施且满足在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和监测要求,确备用水源水质安全及安全独立的供水系统。 | 陈玉玉 | 市水利局 | 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卫生局、北海地堪院 | 市辖区范围 (考核近三年) |
每月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的要求进行监测,对检出的特定项目纳入日常监测,每月监测。 | 完成一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和全分析。 | 1、完成市区及市辖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完成每月日常监测。 | 完成每月日常监测工作。 | 1、制定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前期工作(设立公示牌、界桩与隔离设施、警示宣传标志等);3、完成每月日常监测。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北海地堪院、自来水公司 |
10 |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 1、对市辖区内水体设有国控、省控或市控断面,提供常规监测数据;2、对市辖区内其他水体提供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的监测结果,以证明其现状水质类别;3、对市辖区范围内未划定功能水体要求应无黑臭现象;4、对全市域内跨市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由上级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考核全市范围);5、直排海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各县区政府、市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港监、银滩管委会 | 市辖区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11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对噪声超标的工业、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等企业限期治理,合理规划 | 开展一次噪声综合整治检查 | 拟定噪声相关管理规定(以政府文件为准),主要交通路口至少安装2块噪声电子显示屏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市规划局、文化局、工商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 | 建成区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12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 对市区主干道实行分时段禁行和分流措施,对大型货车实行限时限路行驶制度。 | 扩大禁鸣区和设置禁鸣标志 | 周原生 | 市公安局 | 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 | 建成区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环境建设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并做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统计明细台帐。 | 继续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及维护,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持续稳定在35%以上 | 张鹏 | 市住建局 | 市财政局、规划局、城管局、水利局 | 建成区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使建成区内绿化覆盖率保持稳定≥35%。 | 张鹏 | 市城管局 | 市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 1、年内城市生活污水集中二级处理率处理率≥80%;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年内开工建设,统筹考虑尾水再生利用系统及污泥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3、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联网。4、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废气、污泥及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5、对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用于填埋的污泥含水率不能大于60%;用于贮存的污泥含水率不能大于50%;污泥自行处置的,处置工艺要满足对应的控制标准要求,委托处理的,提供完整的委托合同和转运、处理联单。 | 张鹏 | 市住建局 | 市城投公司、铁山港区管委会、路港公司、环保局 | 市辖区范围 (考核验收年及上年,需整理近三年资料备查) |
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 | 彭鸣达 | 市环保局 |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环境建设 | 15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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