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北海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1年北海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2011年北海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11〕17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桂科农字〔2011〕72号)的要求,为做好北海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2011年北海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2011年北海市科技进步考核专家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考核专家组负责指标考核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尹刚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健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杨 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宾月景 市工信委副主任
叶长洲 市科技局副局长
徐锡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锐宗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蒙振刚 市统计局副局长
崔宁晓 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龙光泓 市城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长洲同志兼任。
专家组由相关部门熟悉科技、经济工作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3名,由市科技局另行组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科技进步考核,总结近两年县(区)科技进步工作经验,提出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县(区)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促进北海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根据科技部的通知精神,市本级在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达到要求,60%的县(区)通过考核,市一级才能通过考核,才有资格申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因此,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树立全局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认真填写《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下简称手册)中《县(市、区、旗)科技进步考核表》和准备附件3要求的证明材料,切实做好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绝不能影响市级科技进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