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在地铁站、公交枢纽、居住区周边建设自行车停放设施,建成2.5万辆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完善步行、自行车道路系统,为绿色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环境。
(三)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
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制定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基本停车位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五棵松、东单公园、人民医院停车楼(库),完成800个车位以上规模的公共停车楼(库)设施建设。完成居住区周边1.5万个以上临时占道停车位施划和3000个车位以上规模的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配合新建轨道交通站点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增加临时停车位1000个以上。利用人防工程向社会提供2万个以上停车位。
落实区县停车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力度,做到“停车有位、停车入位、乱停必罚”。加强停车收费监管,充分发挥停车价格杠杆对交通出行的引导作用。总结推广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经验,建设停车管理中心,加强占道停车管理。完善停车场经营企业准入机制,督促停车企业规范经营。
(四)全面推进交通精细化管理。
完善市、区两级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的工作机制。城六区及通州、昌平、大兴区政府制定《区域年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区政府要统筹协调,整合区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交通执法等各方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区域交通缓解拥堵工作。
继续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从2012年4月11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非本市客车工作日早晚高峰区域限行规定。继续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预测预警交通拥堵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以及突发事件情况下交通的顺畅运行。
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数量占交通事故总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创新路政管理机制。完善城市道路占道掘路施工管理办法,加强城市道路占道掘路施工许可、监管和执法工作,强化对地下工程穿越道路桥梁设施的安全监管。城市道路养护倡导“无痕服务,快速维修”,保持较高路况服务水平。推行区管道路养护量化考核,增加道路养护投资和路况抽检等量化指标。
做好运输行业服务保障。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着力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电话叫车和网络预定叫车数量提高50%,完善出租车GPS调度系统,督促企业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出车率和服务意识。加强郊区县区域运营小客车试点管理工作,提高郊区县客运服务水平。建立汽车租赁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管理平台,保障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拥堵。
大力整治营运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营秩序,重点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省际客运行业、旅游客运行业的监管工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重点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省际客运车辆站外揽客、旅游客运车辆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章行为。继续开展机场、火车站、省际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场站,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周边运营秩序的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倡导市民减少使用小汽车,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制定9月份“畅通北京绿色出行月”工作方案,引导市民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
三、督查考核和效能监察
将缓解交通拥堵第九阶段工作方案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各部门、各区县缓解交通拥堵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