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

  (二)实行收费减免政策

  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除经省以上有权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其他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偏高的收费标准要适当降低。

  (三)实行开办补贴政策

  凡在省内城市开办平价商店,符合省物价局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取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和签定协议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贴。符合规定资质条件并经省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可由省给予适当补贴。

  (四)实行价格优惠政策

  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促进蔬菜生产供应,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对平价商店及冷藏设施的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电实行工业用电价格。

  (五)实行差价补贴政策

  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平价商店,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对差价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价格调控的重要抓手,并认真做好工作。省局决定成立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办公室,将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纳入各市年度绩效考核,适时向全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运用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平台,认真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平价商店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平价商店扶持、补贴和运营的配套管理制度,确保政策扶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监督管理规范到位。平价商店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明码标价、价格变动台账、质量检测等制度,依法规范经营。

  (三)搞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建设平价商店的重要意义和省有关扶持政策,推广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探索创新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在支持平价商店建设、政策扶持、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创造性地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