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每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小组要认真对被督查单位申报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查认定,并做好详细的督查情况总结,报市政府督查室综合汇总形成督查报告。
(六)5月27日上午10时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督查工作会议,督查组全体成员、县区政府和产业园区管委一名办公室领导参加。
四、督查组及督查单位
督查工作总协调:党曦明(市长助理)
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第一组 组 长:曾 伟(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陆柳华(市监察局科长)
卢道云(市工信委科长)
督查单位:合浦县政府,北海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航空办)、涠洲岛管委会、旅游集团、住建局、城管局(广告办)、发展改革委(医改办、节能减排办)、物价局、国资委、文明办,北海海事局。
第二组 组 长:叶海源(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项目办副主任)
成 员:宾晓莹(市项目办科长)
曾 文(市财政局科长)
督查单位:铁山港区政府,市湾办(铁山港工业区)、路港公司、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征地拆迁办、海洋局、商务局、口岸办、招商局、质监局、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铁路办、人防办、信访办、外侨办。
第三组 组 长:蒙振刚(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滕明国(市政府督查室)
杜 戈(市统计局科长)
督查单位:银海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农业局、林投公司、民政局(双拥办)、水库移民局、扶贫办、供销社、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银投公司,广西渔监局南万渔监处。
第四组 组 长:李态聪(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成 员:庞 洪(市发展改革委科长)
陈东方(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督查单位:海城区政府,市交通局、城投公司、港务局、财政局、地税局、金融办、工信委、产业办、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法制办、编办,北海供电局、武警北海支队、消防支队。
附件:1.2011年重点工作“四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5月)
2.2011年重点项目“四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5月)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