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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刘 燕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工作人员
  二、项目“四定”工作分工及实施计划
  (一)人员和职责安排。
  ⒈项目总负责:庞许明
  ⒉建设单位责任领导:陈全彪;分管责任领导:卢兴国、杨永桓;
  ⒊责任人职责:
  卢兴国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
  杨永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
  陈猛负责协调外沙港区工作;
  梁家禄负责协调地角港区工作;
  黄建议负责协调电建港区工作;
  杨华松负责协调电建港区工作;
  蔡小春负责项目前期经费和项目资金的追踪落实;
  林祥军负责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蒋雪明协助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何琳负责项目前期经费和项目资金的追踪落实,以及项目的帐册建立和完善工作;
  王大宇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与市政府项目办联络;
  刘燕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与市政府项目办联络。
  (二)时间和进度安排。
  2011年1-2月,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追踪项目前期经费。
  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黄建议、杨华松、蒋雪明、何琳。
  3月,召开环评论证会,进行环评报批,追踪项目前期经费。
  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黄建议、杨华松、蒋雪明、何琳。
  4月,完善可研报告评估,追踪项目前期经费。
  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黄建议、杨华松、蒋雪明、何琳。
  5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
  分管领导:陈红、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何琳。
  6月,跟踪落实项目审批。
  分管领导:陈红、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
  7月,批复可研,准备勘察设计。
  分管领导:陈红、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杨华松、蒋雪明、何琳。
  8月,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杨华松、蒋雪明、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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