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海市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王小东书记、连友农市长关于开展银滩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召开的银滩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四定”任务布置会议要求,规范我市海产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市海产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北海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部署、部门协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对海产品行业的综合整治,使海产品生产加工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重点
以银滩沿岸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为重点整治对象,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鱼虾加工点,促进海产品集中规范加工,改变海产品加工场地脏乱差的现象,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三、组织领导
全市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辖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为便于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海产品鱼虾加工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彭鸣达 副市长
副组长: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永才 市质监局局长
毛艳琼 海城区区长
邓昌达 银海区区长
成 员:杨玲玲 海城区副区长
李国智 银海区副区长
卢学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明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傅志忠 市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