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海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舆论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三)计划财务科。
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发展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规划、监督直属单位的基建、维修改造等项目立项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定基础教育发展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用书,推进课程改革;负责全市高中会考工作和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保健、艺术教育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办公室)。
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和实习实训管理、职业指导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做好北海市高等教育的规划发展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督导审计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拟定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标准;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