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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受理查办直属单位的违纪案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纠正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四、人员编制
  北海市教育局机关人员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含监察单列编制1名),后勤编制2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长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1.党组织、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2.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北海市教育局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表

  2011年4月印制

名称

编制数

领导职数

小计

行政

事业

后勤

小计

正处

长级

副处长级

正科长级

副科长级

 

局领导

3

3

 

 

3

1

2

 

 

1

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

办公室)

5

3

 

2

2

 

 

1

1

2

人事科

4

4

 

 

2

 

 

1

1

3

计划财务科

4

4

 

 

2

 

 

1

1

4

基础教育科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

2

 

 

1

 

 

1

 

5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办公室)

2

2

 

 

2

 

 

1

1

6

督导审计科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2

2

 

 

2

 

 

1

1

7

监察室

1

1

 

 

1

 

 

1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1

1

 

 

1

 

 

1

 

合计

24

22

 

2

16

1

2

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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