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设立同志街、义和路、迎春路等三家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386号)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设立同志街等三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信银吉字〔2011〕17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长春市同志街2385号(同志街与隆礼路交汇处)、长春市同志街副20号(同志街与义和胡同交汇处)、长春市迎春路848号(迎春路综合市场2区6号)设立3家离行式“中信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可进行筹备,并应在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自助银行开业前,你行需请有关部门对该网点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我局提交公安、消防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我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