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一、基础要件
1.申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省规)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省规)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省规)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勘测定界图;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规)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国家规范深度要求);(市规)
6.采用昆明统一坐标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地形图;(市规)
7.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市规)
8.取得人防部门行政审批联系函、水务部门节水批复、防震减灾部门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和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情况的审批意见。(市规)
二、特殊要件
1.修缮工程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房屋安全部门鉴定意见,涉及公有、共有或者相邻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相邻人书面意见;(市规)
2.重大项目、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专家意见;(省规)
3.涉及环保、滇管、水务保、林业、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机场净空、微波通道、交通影响评价、地名等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复意见。(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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