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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按照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对监管行业应取得资质上岗的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加强石油与地方各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处理石油企业在用地、用水、道路交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为当地劳务、物资进入石油市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引导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石油石化下游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提升产业竞争力。
  (十四)统筹推进地区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地区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区和地区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对地区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五)组织指导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推进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研发、生产;指导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及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地区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对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组织指导地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联系自治区、地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社会团体组织,指导地区范围内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十七)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会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车辆、环卫、资产设备的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科综合研究分析地区国民经济运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承办有关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的函复;组织研究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负责综合、汇总、编制喀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保障预案,并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导地区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研究工作和政务信息交流工作,定期编制印发《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动态》;承担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内容、格式的审查及备案;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的督查落实,掌握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动态。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全地区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地区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和信息;定期向地区提供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表);参与组织解决地区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地区工业经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地区工业经济运行生产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组织协调企业能源、电力、运输等要素的供给;承担抢险救灾等重要物资及通信保障的紧急调运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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