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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按照“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八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市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狠抓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环境条件,进一步加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力度,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0%以上。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国家、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场馆达180家,省、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幼儿园)达150所。广泛动员社会科普资源,在各市(区)市民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增设科普展教设施,推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科普场所“公众开放日”活动,参与单位数量达100家。
  --推进重点人群科普工作。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市(区)创建成果,针对未成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等五大重点人群,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和特色品牌活动,组织创作编印市民科普读本,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力争50%以上社区建立科普惠民服务站。
  --完善科普事业建设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机制,形成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科普工作队伍,其中,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科普志愿者超过4万人。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在幼儿园日常保教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推进中小学的科学教育,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着力提高科学课程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与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在高中阶段,鼓励支持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不断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推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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