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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加强对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大型遗址的保护管理。做好考古发掘工作,加强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和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线路、文化景观、老字号等新型文化遗产的抢救和维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资助和激励机制,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展示馆,弘扬和传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不断充实完善民族文化宝库。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探索与文化旅游、文化产业、文化贸易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大力发展博物馆业,打造博物馆名城。提升人造景观的历史文化品位,推进古今文化资源和名城文化资源的融合。到2015年,在呈贡新区建成昆明市民族民俗博物馆,各县(市)区建成1座博物馆和1座达标的文物库房,全市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维护和保养率达100%,市级达95%以上,县(市)区级达85%以上。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市体育中心,完成主城区600条体育健身路径,新建场馆设施20项,建设一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成高标准的市体育学校。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使全市体育场馆、疗养院、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比例、开放时间、服务水平等得到明显提高,国民体质得到增强。到2015年,全民健身参与率达45%以上。
  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带动,以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为支撑,全面提升文化产业规模、结构和实力,构建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文化主导产业。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会展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互动融合,大力发展创意设计、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广播影视、文化旅游、广告会展、艺术培训等九大文化产业,增强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形成有竞争力的文化品牌。用现代科技创新传统文化行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数字内容产业。鼓励扶持对舞台剧、音乐、美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献资料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制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到2015年,增加值达40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11%以上。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产业、网络产业的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演艺产业、工艺品产业、节庆会展产业在中西部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文化休闲娱乐产业、高原体育产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打造滇中核心文化产业圈的中心。以呈贡新区、南城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为重点,建设文化产业园、民族文化总部研发、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等基地。实施东南亚南亚文化艺术中心、昆明传媒机构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在各县(市)区探索“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模式,推进民族民间工艺品制作、民族节庆活动、民族歌舞、民俗风情展演和民族特色饮食等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土地使用、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到2015年,文化产业布局趋于合理,文化产业在促进城乡和区域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进文化与企业结合,扶持一批有带动性的龙头文化企业,培育一批能参与全国乃至世界竞争的文化企业集团,积极扶持中小型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壮大规模实力,提高知名度。引导文化企业健全管理、创新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高技术提升文化企业整体实力,增强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强化品牌意识,引导企业打造和推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人文化品牌、历史文化品牌、旅游文化品牌、演艺文化品牌及图书批销品牌。围绕人文历史、民族特色、地域文化,扶持一批立得住、留得下、传得开的优秀文艺精品。到2015年,力争形成3个以上跨地区、跨行业经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销售收入超10亿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四、全方位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完善机制,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交易与展示,搭建国际文化“引进来”和“走出去”平台。积极开展多边文化交流活动,通过举办昆明泛亚文化艺术节、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昆明聂耳音乐节、中国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拓展文化交流空间,促进城市、地区间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合作,不断提高昆明作为民族文化强省枢纽的国际文化影响力。引导扶持文化企业和产品服务“走出去”,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加强与国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产业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借助其销售网络、传输渠道和贸易平台,扩大文化产品的境外营销。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积极性,丰富对外交流资源,拓宽对外交流渠道,提高对外交流的水平和质量,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窗口、文化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文化信息的媒介中心。

第十一章 推进生态文明


  以滇池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低碳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和环境支撑。
  一、推进以滇池为主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滇池“环湖截污、生态修复、入湖河道治理、生态清淤、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外流域引水”六大工程及“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四全”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以滇池流域为主的水环境质量。到2015年,高锰酸盐(CODMn)、氨氮(NH3-N)、总氮(TN)和总磷(TP)等入湖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0%以上,滇池水质明显改善,力争实现滇池治理中期目标。
  加大控源截污力度。全面收集处理滇池流域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水,完成所有工业园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管建设,建设集镇、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到2015年,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开展“六清六建”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系统,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处置率。支持畜禽养殖应用雨污分流、农牧结合、沼气发酵等综合治理技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农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100%,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万口、大型沼气池40座,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万户。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地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生物防治技术,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85%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完成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河道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采取堵口查污、截污导流,两岸拆临、拆违、拆迁,岸线公共空间贯通,沿岸禁养、绿化等措施,全面完成主要入湖河道及支流、沟渠整治工程,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将河道打造成城市连接滇池的绿色生态走廊。到2015年,主要入湖河道水质稳定达到Ⅲ至Ⅳ类水质标准。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现有生态湿地、林带的管理和养护。在滇池流域、水源保护区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河流两岸防护林,人工造林7.3万亩,植被修复3.8万亩,低效林改造1.1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在宜良、石林等地区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防治石漠化,人工造林10万亩,封山育林140万亩。对东川区3300 公顷砂石荒漠化滩地进行生态修复。推进滇池、阳宗海、清水海生态修复,建设湖滨湿地3.6万亩以上。加强滇池流域及重点区域山体植被和水域保护,在城乡开发建设中全面实施禁止采石、取砂、挖土、毁林、填河、圈湖、烧砖、开垦、放牧、擅自开采地下水等“十个禁止”措施。
  保护饮用水源地。抓好以松华坝、云龙水库等为重点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级保护区禁止任何经营性经济活动,引导区内的人口向湖(库)区以外转移。二级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度假、旅游以及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完善排水收集、污水处理、垃圾清运与处理、清洁燃料供应等基础设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柴河水库、自卫村水库、大河水库、双龙水库及洛武河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云龙水库、车木河水库、清水海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阳宗海水质稳定在Ⅲ类水标准范围内。牛栏江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确保引水工程水质满足滇池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构建城乡绿地系统
  按照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集镇(村庄)花园化的要求,点、线、面结合,全面推进市域范围内城镇规划区、河流流经水域、湖泊、饮用水源地、水库的碳汇林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绿化空间,增加绿化总量,提高绿化质量。力争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7%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57%以上,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扩大城市绿化空间。继续开展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增加攀缘植物的种植,对已有的公园、广场、绿地、绿带继续查缺补漏、缺塘补栽、视觉补差。对道路、街巷、庭院、围墙、立交桥、高架桥等区域做到绿化无盲区、全覆盖,实现市民步行500米就能到达一块公园绿地。到2015年,中心城区新建和改扩建53个公园,公园绿地的绿化面积不少于公园陆地面积的80%,城市林荫道绿化覆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50%。以城镇道路、入湖河道、入城公路为重点,加强县城、中心集镇绿化工作。到2015年,中心城区及二、三级城镇建成区绿地率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
  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为基础,推进农田道路、河道沟渠、村庄庭院等绿化。到2015年,完成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种植树木3300万株,村庄主干道绿化率达60%以上,河道绿化率达85%以上,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不低于两行并闭合绿化,村庄综合林木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
  三、推进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
  以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以重点领域低碳化为突破口,发展低碳产业,倡导低碳行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20%,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 (SO2)排放量低于2010年水平,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均累计下降5%,争取列入国家低碳发展示范城市。
  节约利用水资源。完善节水机制,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手段减少新鲜用水总量,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广工业节水技术,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为20立方米/万元。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完善大中型灌区改造和配套,新增农业节水灌溉面积74.15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推广节水器具,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控制标准审核用地项目。采用年度弹性控制各县(市)区用地指标,实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加快“城中村”、“城边村”改造。执行建设用地验收制度,加大对土地利用违约责任的追究力度。加强对城镇内低效用地和零星分散土地的收购、归并和前期开发,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充分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对共生、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回采利用。提高粉煤灰、磷石膏、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有效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5%以上。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减少原材料的消耗。推进各类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完成主城区11家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搬迁改造和6个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项目建设,主城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综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体系,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100%。逐步完善旧城区排水干管和配套支次管网,推广城市再生水(中水)和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实现雨污水的高效收集,有效利用。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主城污水再生利用率达80%以上。以焚烧、卫生填埋、资源化并存的方式,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再利用技术,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发展低碳产业。对冶炼、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低碳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抓好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和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等传统服务业,培育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新兴低碳产业集群。推进生态农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低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变能源使用结构等方式,降低能源使用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倡导低碳行为。抓好政府机构节能,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对高耗能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实施节能改造。到2015年,对城镇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70%以上。加快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做好高效节能电器推广工作,城市居民住宅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力争达到70%以上。全面实施以简易工况法为主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继续推进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核发管理工作。鼓励绿色出行,充分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营造低碳化交通环境。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节能型汽车,使用具有再生标识的产品。推行家电以旧换新,倡导低碳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以垃圾分类收集、节约用电及节约用水作为日常生态行为规范的切入点,开展 “低碳生活全民行动”,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中小学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创建一批节约、清洁、低碳的标杆性“低碳社区”。

第十二章 构建和谐昆明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要求,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升社会安全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建设幸福安康、文明开放、和谐宜居的现代新昆明,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一、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科学民主立法,规范司法行为,实现权力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推进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推进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继续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征求意见和论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推进依法治市。围绕建设“法治昆明”,用足用好省会城市立法权,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立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基层执政方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到2015年,城镇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标率达到7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探索实行行政处罚调查权和决定权适当分离,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司法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健全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防止权力、利益对司法的干扰,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提高社会安全水平
  围绕建设“平安昆明”,加强社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社会治安打防控管长效体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自然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完善宏观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和社会质量信用体系,切实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打防控管工作机制,构建多警联动、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深入推进“平安县市”、“平安社区”、“平安村镇”、“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平安社区创建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比2010年明显降低。加大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力度。高度重视禁毒防艾工作,把90%以上的乡镇建成无毒乡镇,所有乡镇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健全大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大调解机制,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和萌芽状态,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完善社会安全设施。加强公安派出所、看守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实施科技强警,改善公安侦控基础设施和手段,推进城市公共安全体系联动指挥中心的建设,实现公共安全指挥调度系统现代化,增强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新建3000人以上大型居民小区和大型商业区要同步规划和建设社区警务室,每个新建社区都要建设一个不少于20平方米的社区警务室。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消防站11个,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
  加强质量安全保障。积极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强化食品、药品等关系民生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建立健全质量监管和诚信体系,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业质量和生态环境建设质量。大力推进全市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加快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社会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现代新昆明建设相适应的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全面杜绝无标准生产。到2015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到2015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3%以上,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03以内。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完善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加强蔬菜调运和产销衔接,确保粮食、蔬菜稳定安全供应。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防洪、气象、抗震、防疫等公共安全设施,统筹危险化学品泄漏、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等各种抢险救灾力量,提高公共安全防范和保障能力。构建人民防空与应急救援联动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防空防灾应急组织能力。
  三、建设诚信社会
  围绕建设“诚信昆明”,以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为目标,加强政府、企业、公民个人信用建设,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信用制度框架,努力建成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与国情相适应、既体现昆明特点又满足市场需要,以个人信用为基础、企业信用为核心、政府信用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
  打造诚信政府。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和商务等五个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诚信昆明”信用品牌。全面推行行政决策社会听证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政府执行信用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政府监督信用制度,建立因政府失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救济和补偿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加强政府采购、政府担保、政府贷款信用建设,推进政府商务信用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到2015年,政府信用体系全面建立,政府信用约束机制基本完善,政府公信度明显提高。
  培育诚信企业。强化企业信用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制度、信用奖惩制度、信用监管制度,培育信用市场,加强信用立法,维护公平交易,保护正当竞争,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状况公开。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奖惩措施,督促企业诚信立业。积极引导企业广泛运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鼓励企业诚信服务、规范经营、诚实纳税、信守合同。加强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信用典型,培育诚实守信的经营氛围。到2015年,全市企业信用显著提升,严重失信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培养诚信公民。完善个人消费信用机制,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逐步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个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居民信用意识,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气,形成“诚信得发展、失信受惩罚”的社会风尚,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到2015年,居民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个人履约偿债、履约守约意识得到强化,信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风气逐步形成。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

  强化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与项目支撑,组织实施一批影响力大、支撑力强的重大项目,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完善政策保障
  加强和改善政策调控,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和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城镇开发建设和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为规划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一)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大力扶持工业发展。增加财政对工业投入,全面梳理整合科技计划、新型工业化、工业园区和节能减排等各项市级财政产业发展资金,运用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方式,着重扶持符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符合昆明产业特点的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着力破解工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用地紧张、运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环保排放约束加剧、劳动用工结构性矛盾突出等瓶颈制约。鼓励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凡获国家和省支持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足额按时到位。加快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对年实缴税金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独立核算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扶持。培育一批行业“小巨人”,每年评选出综合实力十强和成长型十佳中小企业并给予奖励。确保工业建设用地,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年度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工业用地,建设用地储备中工业用地储备比例不低于30%。支持企业创建品牌,每年滚动选择一批市级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作为争创名牌名品的培育扶持对象。引导使用地方产品,编制昆明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引导各级政府和本地用户采购选用。以市、县(市)区财政投资为主体的重点工程项目,在材料、设备等工业品招投标时,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选用本地产品。提高本地产品配套程度,鼓励工业企业从市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新办配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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