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机关正处级领导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现任调研员,任副处长级领导职务(含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时间)2年以上。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为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任职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任职满2年,即2009年12月及以前任职)。
(3)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年龄不超过50岁(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
2.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