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城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桂教基建〔2011〕101号),现将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严格按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思想上、组织上予以切实保证,确保项目实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技术资源,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复的建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由城区教育局上报我局审核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批。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启动项目,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要根据《市财政局 物价局 教育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通知》(南财预外〔2010〕288号)精神,切实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要积极采取工程进度月报制、领导具体挂点项目责任制、项目竣工倒计时建设计划安排制等有效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在计划下达3个月内开工建设,2012年7月底前力争所有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并从2011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进度报表详见附件2)。
  三、落实城区项目建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安排,加大筹措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规定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6〕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6〕17号)的相关规定(上述文件有出入的,按桂财库〔2006〕17号文件执行),规范资金支付,加强资金管理,要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县(区)镇“大班额”问题和农村“留守儿童”住宿问题;不允许重复项目和拼盘建设;要严格建设标准,严禁超标准建设,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