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深化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搭建联动平台、完善保障机制,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了《浦东新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三年纲要》、《关于鼓励扶持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培训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建立了社工培养、评价、使用、薪酬等制度。积极挖掘社会工作岗位,加强居委会成员社工知识培训,并将专业社工机构引入社区承接从居委会剥离的部分社会事务。2009年浦东新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示范区。至“十一五”末,全区建立专业社工机构26家,发展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1500人,成立医务社工、青少年事务社工等10个行业的25个职业见习点,社工实务拓展至养老、医务、司法近20个领域。
(三)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构建了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加快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创新社区服务方式,逐步构筑起了小社区大服务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一门式受理”向“一口式受理”转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招投标等方式,积极引导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推进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每月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日活动,大力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至“十一五”末,全区建立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8家,建成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122家,社区服务中心22家,社区服务网点401个,发展各类社区志愿者近20万人,进一步完善了为市民办事和生活服务体系。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有序规范。在行政区划方面,加强边界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原南汇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区划信息系统。在婚姻收养方面,将婚姻登记颁证仪式纳入结婚登记流程,引进专业社工开展婚姻家庭咨询指导和离婚劝和服务,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被评为全国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开展儿童收养评估工作,努力化解事实收养的部分历史问题。在殡葬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殡葬设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地满足了本区居民的需求;平稳有序地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建成流浪儿童庇护所和妇女温馨驿站,积极发挥专业社工机构在救助管理中的作用。
“十一五”时期,浦东民政工作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民政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民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民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民政队伍素质更加优化,充分发挥了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浦东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浦东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战略赋予民政事业新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已成为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共识。同时,社会民生的多样化需求和深层次矛盾也将进一步凸现,民政部门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发挥,抢抓机遇、改革攻坚的要求将更加迫切。
(一)发展机遇
浦东“二次创业”为民政发展注入新动力。“十一五”时期,浦东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6%以上。南汇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浦东站在了二次创业的新起点上,“十二五”时期“两区合并”将进入实质发力期,合并后的空间扩展与资源整合将对民政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个中心”建设对民政服务提出新需求。“十二五”时期,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将进入加速推进期,浦东作为四个中心建设的核心区和主战场,有望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实现重大的突破,也会集聚更多类型、更高层次的人才群体,他们对社区生活服务等将提出多层次、个性化的新需求。与此同时,“十二五”时期随着上海城市发展重心由中心城区向郊区新城的转移,周康航、曹路等大型居住社区基地的建设,上海与周边城市的资源共享让浦东的发展具备了更多活力因素,这些都需要相应的社会配套服务体系,对浦东民政事业的扩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世博后效应丰富和拓展现代民政新内涵。2010年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全方位地阐释了生命、绿色、和谐、文明等现代城市生活新理念,对浦东未来的社区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文明、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将会产生后续效应,也将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现代民政的新内涵。在全面巩固世博效应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世博后机遇,全面打造尊重生命、尊重人格,更加突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民政体系,无疑是构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导力量。
“部市合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新空间。国家民政部与上海市签署共建现代民政示范区协议,将有助于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为改革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浦东是上海落实“部市协议”相关内容的先行先试区,将在养老服务、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探索。与此同时,《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首次把社会工作人才作为第六类人才进行规划,这将为推动新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