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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面临的主要挑战
  民政服务机构与服务设施相对不足。与快速的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建设功能相对滞后于经济建设功能。长期以来,浦东承担着上海主要人口导入区的任务,在人口快速集聚的背景下,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民政资源的人均拥有量难以得到显著提高,总体呈现相对不足的状态,民政服务资源的有限性与民生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例如,每百名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3.3张,每万名户籍老年人拥有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仅1家,面对人口整体老龄化趋势加快和进入独生子女养老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
  民政服务资源空间布局不够均衡。原南汇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后,浦东存在着城区、郊区、城郊结合部等不同类型的区域,不同区域之间的民政服务资源、工作水平不尽一致,空间差异明显。如:沿江城区人口稠密,老龄化程度高,但土地资源稀缺,床位增量困难,出现了“一床难求”现象;而农村地区由于交通、就医不便等因素,城区老年人不愿去农村地区养老。如何逐步缩小差距,实现现代民政均衡发展,是“十二五”时期浦东新区民政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民政政策体系相对滞后。浦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民政事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其他地区出现更早,部分法律法规缺失、政策滞后的现象较为突出,现行民政政策体系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制度不够系统、与发展需求不适应、操作性不完备、监督评估不足等问题。如:对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新兴工作领域,亟需建立相应的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对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传统工作领域,亟需完善应对新情况的政策设计;对养老机构、婚介机构、殡葬机构等亟需形成加强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等。
  民政运作机制有待完善。现代民政需要现代化的运行机制。浦东虽然在全国较早地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初步构建了新型的政社关系,但与国外成熟的社会运行机制相比,现有机制仍处于初级阶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开放性、规范性有待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和制度尚需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的民政服务规模有限,特别是在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尚未形成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满足高端化、个性化服务供给的能力不足。
  三、“十二五”时期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和上海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以建立现代民政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固本强基、福利普惠、功能拓展、专业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凝聚社会人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发挥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作用,为把浦东建设成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的核心区、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开放和谐的生态区提供坚强的社会支持。
  (二)总体目标及发展思路
  围绕浦东和上海民政“十二五”的总体目标,积极构建具有上海特色、浦东特点的现代民政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人为本的现代民政保障体系,健全全民共享的现代民政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参与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打造行政治理与社区自治治理协调发展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的现代人才科技支撑体系,率先将浦东打造成为现代民政示范区。
  围绕推动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总体思路,具体发展思路如下:
  --推动保障型民政向发展型民政转变,建立以人为本的现代民政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基本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常住人口在内的社会福利普惠制度。探索与浦东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收入支出水平等指标相联动的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增加人的社会资本、恢复人的社会功能、调节社会成员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管理型民政向服务型民政转变,建立全民共享的现代民政服务体系。整合城乡社会救助服务、社会养老服务、适度普惠型福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社区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服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资源,着眼于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建设一批与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空间规划相配套的民政服务设施,建立跨部门的社会服务综合平台,大力推进面向城乡全体居民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有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推动政府主导型民政向政府主导、政社合作型民政转变,建立多元参与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政府提供公共投入、市场提供运营效率、社会提供专业操作的三方互动模式。以推动社会福利适度普惠为突破口,以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以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手段,通过政策引导和典型激励,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的动员机制和保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探索建立现代社区治理体系,推动行政治理系统与社区自治治理体系协调发展,发挥政府在社区治理体系中的推动作用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通过塑造共同的社区意识、完善共同的社区载体、融通共同的社区资源、实现共同的社区利益,从而形成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推动实体型民政向实体数字并重型民政转变,建立高效智能的现代人才科技支撑体系。推动民政管理服务由传统经验型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过渡,工作方式由单一、传统操作向综合、现代、自动化方向转型,公共服务设施和装备由简单、低端向信息化、科技化、多端化方向发展,工作内容由相对固定向适应发展需要不断伸展、拓展转变。加强民政软科学研究,为民政科学决策提供科技支持。加快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组织领军人才,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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