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结合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危房改造户宅基地,按照房屋危险程度、轻重缓急和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步骤地有序推进。
5.坚持适当集中、节能省地原则。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兴建住房,建设农村社区;按乡、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页岩、石灰石资源,建设低能耗、低污染、高强度、高性能的新型节能农房。
6.坚持优先考虑最贫穷、最危险、最积极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优先考虑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基本要求
一是要坚决体现优先原则。各县、区要把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居住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二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批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四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抓好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各自然村屯应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要保持传统民居特色。在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或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村庄,要注意保护好传统民居特色,做好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六是要消除火灾隐患。对木结构危房的改造,在可能条件下,各县、区要试点探索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七是要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危房改造,其房屋必须设置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等,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八是要突出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特点。在确定危改对象时,要体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的优先优惠,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优先照顾居住在一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家庭以及1985年前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危房贫困家庭,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与城乡风貌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要求,优先安排城乡风貌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危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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