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求达到文明施工“合格”标准要求的,文明措施项目费用报价不应低于《暂行规定》和《通知》文件要求的最低费用的100%。
(二)施工单位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文明施工具体措施,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措施,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承诺完成建设单位书面提出的文明施工目标,并对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进行逐项报价。
(三)区建设工程市场管理机构在施工中标通知书备案时,应审查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报价情况,并要求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报价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后,作为施工中标通知书的附件一并发放。
(四)区建设工程市场管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合同中有关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支付及使用条款是否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合同备案。
(五)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报价清单、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支付计划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六)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存入项目报建时提供的银行专用账户,并在银行专用账户中独立设置科目。
(七)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凭证提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八)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各阶段实施全过程、全动态地综合监管,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态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在工程申请竣工时将施工合同约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证明作为工程申请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九)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流程示意图见附件3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实施动态检查、季度等级评定、挂牌、年度综合等级确认。
(一)区专项推进工作组根据不同阶段重点工作和目标,开展动态检查,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按《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处置标准》(见附件4)采取签发整改通知书、扣牌、摘牌、记分、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区专项推进工作组根据日常各类检查、投诉等信息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在每个自然季度最后月的中旬进行季度评定(表式见附件1、2),并作为是否颁发、扣、摘“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达标”牌的依据。每年12月下旬统一对受监工程进行一次年度综合等级确认(表式见附件5)。具体施工现场季度评定、年度综合等级确认评判标准见附件6。
第十四条 (年度信誉等级考核)
(一)区专项推进工作组统一对在本区施工的企业申报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年度汇总、评估,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示。企业文明施工信誉等级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类别。具体表式和等级评判标准见附件7。
(二)本区施工的各施工企业按规定在每年年底,将企业当年度在本区文明施工的业绩进行汇总和自评,并上报给区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区专项推进工作组核对后报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三)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定期在次年年初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上年度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信誉考核结果,文明施工信誉考核作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
(四)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在工程招投标或直接发包时,将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信誉等级告知给建设单位。
(五)区评标委员会应在由C类信誉等级施工企业中标的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评标报告中阐述理由。
(六)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文明施工信誉等级评估资料的企业,按不参加年度信誉考核处理,视为C类等级。
第十五条 (创优奖励)
(一)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每半年一次的区文明工地评比和每年一次的区文明示范工地评比。对获得区文明工地、区文明示范工地称号的给予全区通报表扬,对获得区文明示范工地称号的给予表彰、奖励。
(二)季度评定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工程不推荐参加区文明工地评选,区文明示范工地在已推荐参加评比的区文明工地、市文明工地中评选。
第十六条 (应用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施行日期)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2.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3.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流程示意图(略)
4.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处置标准
5.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年度综合等级确认表
6.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现场季度评定和年度综合等级确认标准
7.施工企业文明施工信誉考核汇总表和信誉等级评判标准(略)
附件1: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地址: 检查类型:□企业自查□季度复核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
| 序号
| 检查点
| 检查内容
| 标准分
| 扣分
| 实得分
|
(一)管理
20+10分
| 1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建立,有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人员职责、权利清晰明确
| 3
|
|
|
2
| 人员资格
| 施工单位各人员证件齐全有效、在岗
| 2
|
|
|
3
|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3
|
|
|
4
|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按合同约定拨付、使用
| 5
|
|
|
5
| 生产安全事故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扣10分)
| 10
|
|
|
6
| 检查记录
| 分管领导和文明施工专管员定期检查的书面记录
| 5
|
|
|
7
| 八牌一图
| 各类图牌完整、整洁,张挂规范
| 2
|
|
|
*(二)施工铭牌 5分
| 8
| 施工铭牌
| 位置正确,内容齐全
| 5
|
|
|
*(三)门
10分
| 9
| 尺寸
| 高度必须大于等于2m,宽度大于等于6m
| 3
|
|
|
10
| 观感度
| 门面必须整洁,不得残缺、破损、变形、锈蚀
| 5
|
|
|
11
| 文字
| 简体字、字体美观
| 2
|
|
|
*(四)围墙围挡
10分
| 12
| 高度
| 围墙高度,核心区域不低于2.5米,重点区域不低于2.2米,一般区域不低于2米
| 3
|
|
|
13
| 封闭
| 围墙必须连续封闭
| 3
|
|
|
14
| 观感度
| 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变形痕迹
| 2
|
|
|
15
| 材料
| 符合规定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
| 2
|
|
|
*(五)围网
10分
| 16
| 色差
| 无明显色差,无掉角
| 3
|
|
|
17
| 破损
| 无破损,沿街外立面无修补
| 2
|
|
|
18
| 清洁
| 网无明显积灰,无污染
| 3
|
|
|
19
| 脚手架
| 脚手架杆件必须整洁,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得锈蚀
| 2
|
|
|
(六)噪声
5分
| 20
| 转移隔离
| 空压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区设置
| 1
|
|
|
21
| 隔音隔离
| 空压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应高置棚罩
| 1
|
|
|
22
| 夜间施工
| 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捶打、敲击和割据等作业
| 3
|
|
|
(七)光 5分
| 23
| 照明
| 设置灯罩、俯射工地
| 3
|
|
|
24
| 施工发光
| 对焊机、电焊机等作业点应设置遮光措施
| 2
|
|
|
(八)扬尘
| 25
| 道路
| 必须硬化处理
| 1
|
|
|
26
| 闲置空地
| 必须100%绿化
| 1
|
|
|
27
| 建筑垃圾
| 集中堆放、覆盖
| 1
|
|
|
28
| 建筑材料
| 分类堆放、散料入箱(箱高大于等于0.5米)并遮盖
| 2
|
|
|
*(九)周边环境
10分
| 29
| 渣土运输
| 车辆符合要求,装载渣土不得超过运输车辆箱体上下沿口,并保持运输轩辆盖板的闭合覆盖
| 2
|
|
|
30
| 车辆冲洗
| 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有专人冲洗,出工地车辆100%清洗
| 5
|
|
|
31
| 污水排放
| 污水必须通过二级沉淀三级排放,及时清淤,排水沟通畅、不积水
| 2
|
|
|
32
| 安全通道
| 安全、可靠、畅通并装设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樗以及相应的引导设施
| 1
|
|
|
(十)卫生防疫
10分
| 33
| 食堂
| 食堂卫生许可证、人员证书
| 3
|
|
|
34
| 生活垃圾
| 设有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未及时外运
| 2
|
|
|
35
| 生活区
| 生活区与作业区分隔设置;宿舍、厕所、盥洗池和淋浴间的引导设施
| 5
|
|
|
合计
| 36
| 90以上为优良,80至90为良好,70至80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 100
|
|
|
否决项
| 1
| 星号项和达标挂牌
| 标有星号的项目得分低于80%,未挂牌或被摘牌,有三者之一否决优秀和良好
| 评定等级
|
|
2
| 当季查实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事件
| 发生2次否决优秀,发生3次否决良好,发生4次以上否决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