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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对经过名镇、名村、示范村的交通干道以及镇村主要出入口,开展整体风貌设计塑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关于镇村环境整治工作

  (一)整治镇村生活垃圾脏乱现象,有效防止卫生脏乱、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机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整治镇村生活污水乱排放现象,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村庄内畜禽养殖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三)整治镇村厕所卫生设施,推动镇村内无害化公厕建设,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四)全面提高农村绿化美化水平,结合“绿道网”建设、“万村绿”活动,加大镇村道路、河涌堤岸和农家庭院的绿化美化力度,建设公共绿地,拓展亲水环境,增强山区生态特色(市林业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等负责落实)。

  四、关于统筹做好镇村改造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一)将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与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等工作结合起来,在搬迁安置和危房改造中实行“整村推进”的自然村,必须按照示范村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市扶贫办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镇村道路设施,建设连接名镇名村与周边城市的综合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公路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快镇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关于分类指导推动不同类型名镇名村建设工作

  (一)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活动,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和人文历史名村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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