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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的通知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为扎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根据《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分工原则
  (一)统筹政府与市场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基础上,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关系。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围绕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健全法律法规、开展战略研究等方面的任务进行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在统筹考虑政府各部门职责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部分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区县。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城镇职工五项保险参保率达到98%。(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累计降低38%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工商局牵头)
  药品抽验合格率不低于98%。(市药监局牵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7%。(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累计降低15%。(市水务局牵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降低18%。(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达到80%。(市环保局牵头)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五年累计减少达到国家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市水务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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