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为扎实做好
《纲要》的实施工作,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根据
《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分工原则
(一)统筹政府与市场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基础上,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关系。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围绕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健全法律法规、开展战略研究等方面的任务进行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在统筹考虑政府各部门职责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部分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区县。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城镇职工五项保险参保率达到98%。(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累计降低38%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工商局牵头)
药品抽验合格率不低于98%。(市药监局牵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7%。(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累计降低15%。(市水务局牵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降低18%。(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达到80%。(市环保局牵头)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五年累计减少达到国家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市水务局牵头)